预售资金监管方案推出 护住购房者权益

日前,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预收款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正式发布,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收资金监管,进一步保护购房者权益。此次《通知》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一是划定预售制度执行范围。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才能执行预售制度。同时,房地产企业只能在其备案项目中开展预售活动。

二是明确预售制度中预收款的用途。开发商只能将预收款用于所售房屋建设、环保设施建设、土地出让及施工相关费用等房地产项目与开发有关的支出,并且要进行专款专用。

三是规定预售户口压付比例。预售房款贷款部分不得高于购房总价的70%,其中首付款不得低于总价的30%。

四是设立预售款监管账户。开发商在开始预售后,需要在指定银行开设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不得将购房者预缴款项进入其他账户、从事其他投资。买卖双方都可以查询该账户交易情况,保障了购房者资金安全。

这些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保障购房者权益,促进楼市健康有序发展。

预售资金监管方案推出 护住购房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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