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是两种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简单说,收付实现制是根据货币收支的实际发生来计入收支产生的会计制度,而权责发生制是将企业发生的所有权益交换事项的权利与义务的变化都作为会计事项进行核算的一种会计制度。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两种制度的区别。
一、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是以货币的实际收支情况为基础,而不考虑未来收支对企业经济运行的影响。会计核算中,在收入和支出实际发生时才予以会计确认。比如,一个企业在某一年的某个月份向客户提供了服务,但客户未立即支付,那么这部分货款在收付实现制下是无法计入收入的。直到客户付款给企业,货款才会被计入收入。
二、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是以企业所有权益交换事项的权利与义务的变化为核算的基础。在该制度下,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无论该服务是否已收到货款,均应在记账时确认收入。企业要承担已服务的责任,而不仅仅是货款的收入。比如,一个企业在某个月份向客户提供了服务,在该月份内,即便客户未付款,该服务也应该被视为收入。因为企业已经承担了服务的责任,不能仅因为未收到货款而不计入收入。
三、两种制度的区别
总体来说,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是以付款日期和货物服务提供日期来区分账目核算的。在收付实现制下,收入和支出都是根据实际的交易款项计入的。相反,在权责发生制下,交易日期无关紧要,收据或发票日期也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提供服务的日期,以及将要支付或收到货款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