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08年),字通古,汉族,韩城人。李斯是中国秦朝著名的法家学派代表人物,曾担任过秦始皇的重要官职,被誉为“论语”以来最杰出的理论家之一。
李斯最著名的代表作是《谏逐客书》,李斯向秦始皇劝谏不要驱逐被称为“蜀郡之王”的白起,以免因此失去西南地区的统治,这份谏书因极具理论和政治参考价值而被许多后世文人称颂。
在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李斯于公元前221年成为秦朝大法官,主管全国的法律制度。几年后,李斯升为丞相,提出了一系列法律制度和政策,被认为是固定住了整个中国国家体制的奠基人。相传他因为与宦官争权,最终被秦始皇所杀。
李斯与韩非等人被誉为法家学派的代表,他的名言:“法不传,则国乱;法不令,则民不信。”被视为法家学派思想的精髓之一,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