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日前,云南省公安厅向外界曝光了一起涉及跨地区的恶势力组织犯罪案件。该案涉案金额高达445万余元,主犯为32岁的陈某某。
在警方侦查中,陈某某承认其在大学时曾在某村负责物业管理工作,藉此与接手该小区的公司负责人结识。除了管理费用外,公司负责人还不定期“发利息”给村委,村委再由陈某某负责分配给居民。深谙大学生口袋的陈某某也鼓动、引诱一些贫困大学生充当“兼职村委”,跟随他分配物业管理费,每月能够高薪兼职。
其实,这些兼职村委所得的巨款,都是物业公司获得违规用地和违规建设优惠政策所产生的赃款。作为兼职村委,他们既不需要为项目负责,也不需要承担后果。然而,随着案件的深挖,涉案者在警方追踪下,纷纷落网接受审判。金钱的味道终究远远无法掩盖犯罪的本质,良知才是自我的沉淀与升华。